1月12日,云南省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昆明市进口水果管控的通告。
通告明确,自2022年1月20日零时起,凡进入昆明市存储、销售、加工的进口水果,必须进入昆明市设立的进口水果集中监管仓,经采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经过预防性消毒,取得出仓证明后,方能在昆明市储存、销售、加工。
通告显示,进口水果经营者应在进口水果到达昆明前24小时主动向集中监管仓提出预约,如实申报货主信息、车辆信息、货品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出仓后的进口水果须在“云智溯”平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含海关报关单或边民互市交易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按批次生成“云智溯”二维码,并在进口水果外包装箱粘贴二维码后,方可在昆明市储存、销售、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