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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征信管理局:不断增强评级机构实力,提升国际竞争力

  • 时间:2023-11-14
  •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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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央行征信管理局发表专栏文章称,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坚持征信为民的服务宗旨,紧紧锚定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的目标,不断完善覆盖全社会征信体系,提升征信体系供给能力和运行质效。


一是持续完善多层次征信体系,优化市场布局。坚持“政府+市场”双轮驱动方向,推进央行基础征信和市场化征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断扩展信用信息种类,丰富服务渠道,夯实央行基础征信服务地位;深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建设,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良性循环。以市场需求为基础、以释放数据要素活力为导向推动征信机构发展壮大,提供多元化征信产品与服务。深入推进地方征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及公用事业等领域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体制机制,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不断增强评级机构实力,提升国际竞争力。支持有实力的金融科技力量进入评级市场,鼓励存量机构整合壮大,增强市场实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营造健康有序的评级生态环境,提升评级机构独立性和公信力。鼓励评级机构“走出去”,拓展境外评级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三是推进社会信用立法,以严监管推动征信业高质量发展。在社会信用立法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和征信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完善征信市场准入条件和业务规则,促进征信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从严加强征信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和监管标准,丰富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筑牢信息安全的堤坝,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力推动征信市场健康发展。


构建覆盖全社会征信体系 推动征信行业高质量发展

征信管理局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推动征信业高质量发展是加强金融监管、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环节。中国人民银行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覆盖全社会征信体系的重大战略决策,遵循法治化、市场化、科技化原则,推动征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坚持央行基础征信服务定位,持续提升服务质效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运维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成为全球覆盖人口最多、收集借贷信息最全的征信系统。查询信用报告成为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进行风险防控的必要环节,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良性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截至2023年9月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11.64亿自然人信息和1.27亿户企业和其他组织信息,建成人工窗口、自助查询机、网上查询等多元查询渠道,2023年1-9月,日均查询量约1400万次。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不断拓展服务体系,助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持续完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截至2023年9月末,该平台累计促成融资47.0万笔、金额20.1万亿元,其中促成中小微企业融资38.4万笔、金额15.7万亿元。持续完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动产融资登记和查询服务,截至2023年9月末,该系统累计办理动产融资登记2856.9万笔,提供查询1.8亿次。


二、大力发展多层次征信市场,广泛覆盖社会征信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坚持“政府+市场”双轮驱动,培育征信市场全方位、多层次满足社会需求。一是积极稳妥发展个人征信机构。先后于2018年、2020年批设个人征信机构百行征信有限公司和朴道征信有限公司,两家机构2023年1-9月提供各类征信服务282亿次,实现个人非信贷替代数据的共享应用。二是引导企业征信机构提高服务质效。149家备案企业征信机构整合企业注册登记、生产经营、合同履约等信息,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分、反欺诈、联合建模、决策支持等产品,2023年1-9月共提供各类征信服务164亿次。三是深化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推动全国建成省级地方征信平台30家,连通当地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等各类数据源单位2502家。2023年1-9月,地方征信平台合计帮助152.79万户企业获得贷款5.5万亿元。


三、积极推动信用评级市场发展,提升我国评级机构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评级体系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安排。中国人民银行以机构管理为核心推动评级市场发展,不断提升我国评级机构的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一是优化信用评级市场结构。全国备案评级机构共计52家,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市场架构已基本形成。2023年1-9月提供债券市场评级、信贷市场评级业务1.7万笔。二是稳妥推进信用评级对外开放。标普全球评级公司、惠誉国际评级有限公司以独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以合资方式展业。三是本土评级机构国际化进程初显成效,评级国际合作和交流日益频繁,境外评级业务不断拓展。本土评级机构境外监管认可取得新突破,已有5家评级机构获得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席位,4家评级机构加入亚洲信用评级协会,3家评级机构成为国际资本市场协会会员单位。


四、全面加强征信监管,切实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是征信工作的基石,也是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征信监管的重要目标。一是形成以条例为统领、规章为主体的征信法规体系。2013年1月国务院颁布《征信业管理条例》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规章,为征信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二是全面从严监管,持续健全征信行业治理体系。加强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的现场检查;完善非现场监管框架,提升监管的时效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各类机构运营合规性得到显著提升。三是加强征信宣传,依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节点,持续开展征信知识普及活动,先后开设“《征信业管理条例》颁布十周年”“十年征信路 奋进新征程”等专栏,普及征信知识,提升社会信用意识,促进诚实守信观念深入人心。修订完善《征信投诉办理规程》,依法依规处理群众征信维权,切实保护群众征信权益。


五、推动征信行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征信为民的服务宗旨,紧紧锚定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的目标,不断完善覆盖全社会征信体系,提升征信体系供给能力和运行质效。


一是持续完善多层次征信体系,优化市场布局。坚持“政府+市场”双轮驱动方向,推进央行基础征信和市场化征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断扩展信用信息种类,丰富服务渠道,夯实央行基础征信服务地位;深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建设,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良性循环。以市场需求为基础、以释放数据要素活力为导向推动征信机构发展壮大,提供多元化征信产品与服务。深入推进地方征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及公用事业等领域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体制机制,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不断增强评级机构实力,提升国际竞争力。支持有实力的金融科技力量进入评级市场,鼓励存量机构整合壮大,增强市场实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营造健康有序的评级生态环境,提升评级机构独立性和公信力。鼓励评级机构“走出去”,拓展境外评级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三是推进社会信用立法,以严监管推动征信业高质量发展。在社会信用立法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和征信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完善征信市场准入条件和业务规则,促进征信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从严加强征信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和监管标准,丰富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筑牢信息安全的堤坝,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力推动征信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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