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30 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这意味着粤菜发展“1+N”立法模式中的“1”已经完成。《条例》共29 条,围绕粤菜产业促进、人才培养、文化传承传播等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在全国率先就推动地方菜发展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将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政府应当挖掘与培育本地优质特色食材和康养饮食资源,推进粤菜特色原辅材料基地建设,推动建设粤菜食材采购、配送、溯源的供应链服务平台,推进粤菜食材供应链数字化应用,促进粤菜食材产销高效对接。此外,为推动建设在全国乃至全球都有影响力的预制菜产业高地,《条例》规定政府部门应当建立预制菜产业项目储备库,并强化对预制菜产业研发的政策支持,支持“粤菜师傅”技能大师、星级“粤菜师傅”参与研制预制菜等。